(简称“《措施》”),聚焦促进产业贸易紧密联动、持续优化进口商品结构、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内外供需高效对接、提升外贸基础设施功能、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等7个方面,提出24条具体措施,切实巩固深圳外贸基本盘,促进外贸稳定高质量发展,加快贸易强市建设。
深圳梦梳理发现,《措施》全文有46个“支持”,一批全球大计划来了:全球汽车销售和出口中心、引进全球半导体厂商及分销商设立应用研发中心、深入实施“前海全球服务商”计划、依托深圳全球经贸网络,帮助企业拓展供销对接渠道、加密深圳港直通全球主要市场航线、办好世界海关组织第六届全球“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大会……
2月20日,深圳市商务局官网发布《深圳市推动外贸稳规模稳份额稳增长工作措施》(简称“《措施》”),聚焦促进产业贸易紧密联动、持续优化进口商品结构、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内外供需高效对接、提升外贸基础设施功能、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等7个方面,提出24条具体措施,切实巩固深圳外贸基本盘,促进外贸稳定高质量发展,加快贸易强市建设。
在促进产业贸易紧密联动方面,《措施》提出要扩大先进制造业出口,加大重点产业集群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出口信用保险承保限额支持力度,帮助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加快推动产供销一体化,推动大型制造业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在深开展国际贸易;稳定提升加工贸易,建立加工贸易企业及其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企业服务机制,在用地、用电、用工、产业政策、进出口通关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培育扩大汽车出口,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完善国际服务营销体系,扩大汽车整车和零部件出口,建设全球汽车销售和出口中心。
在持续优化进口商品结构方面,《措施》提出增强进口平台支撑、培育引进高能级进口主体、加快能源类商品进口、支持金属及相关矿产资源进口等措施。其中,明确要扩大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交易中心成交量,引进全球半导体厂商及分销商设立应用研发中心,支持国际知名消费品、轻奢品总部企业、品牌企业及供应链服务企业在深圳设立区域总部、功能性总部、独立法人机构,加快建设前海天然气贸易企业总部基地,支持上海黄金交易所国际板指定保税仓库推进信息化、智能化、自动化管理,建设成为国内首选“黄金国际板”交割仓库。
在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方面,《措施》提出要推动跨境电商健康持续发展,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阳光化申报试点范围;进一步完善海外仓网络,鼓励企业加大在欧美等传统市场和东南亚等新兴市场海外仓布局,支持专业化主体共建共享一批优质海外仓;创新提升市场采购贸易,推动眼镜、家具、钟表等传统优势产业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开展出口;开拓发展离岸贸易,加强深港离岸贸易跨境合作,支持前海建设离岸贸易综合服务平台。
支持内外供需高效对接。《措施》提出,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经贸活动,引导企业入驻深圳展品海外展示交易中心,鼓励企业及行业商协会组织举办境外展会,支持企业在欧美发达国家及“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等重点市场参加重点展会;用足用好RCEP优惠政策,促进中小微企业开拓海外市场。
提升外贸基础设施功能。《措施》提出要拓展国际货运能力,加密深圳港直通全球主要市场航线,壮大汽车滚装运输船队,加密开行“湾区号”中欧班列;加大专用仓储供给,加快开发建设前海综保区、盐田综保区、坪山综保区,保障高标准仓储供应;优化通关监管布局,增设陆路口岸和港区内外海关冷链查验平台。
与此同时,《措施》明确,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用足用好各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更好发挥信用保险作用,优化外贸融资服务;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持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强涉外经贸风险应对服务,推进贸易数字化转型,鼓励供应链企业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贸易数字化解决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巩固我市外贸基本盘,促进外贸稳定高质量发展,加快贸易强市建设,制定本措施。
(一)扩大先进制造业出口。加大重点产业集群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出口信用保险承保限额支持力度,帮助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支持电化学储能产品出口企业与船公司签订长期直客协议。加大码头储能柜堆位供给,合理优化储能产品海关查验比例,延长船边直装作业时间。规范二手手机出口,鼓励行业协会制定出口商品标准,保障出口商品质量。[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贸促委,深圳海关,深圳海事局,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下同)]
(二)加快推动产供销一体化。推动大型制造业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在深开展国际贸易。大力招引重点企业来深设立贸易型总部、采购结算实体。支持供应链服务企业拓展制造业企业进出口业务。(市商务局、投资促进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前海管理局,各区政府)
(三)稳定提升加工贸易。建立加工贸易企业及其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企业服务机制,在用地、用电、用工、产业政策、进出口通关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保税维修业务。推广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进一步提高加工贸易企业集团内货物流转效率。推进“保税+ERP”监管改革试点,实施与企业数字化转型相适应的顺势监管模式,精简程序性、计划性报备手续。支持加工贸易企业扩大中间品贸易出口。(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海关、深圳市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各区政府)
(四)培育扩大汽车出口。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完善国际服务营销体系,扩大汽车整车和零部件出口。加大力度招引一批汽车制造厂商和经销商,推动深汕比亚迪汽车工业园二期项目投产出口,建设全球汽车销售和出口中心。推动二手车出口企业优化扩容,培育完整的二手车出易、整备、检测等上下游配套服务体系,打造二手车出口产业集群,稳步扩大二手车出口。(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深圳海关,各区政府)
(五)增强进口平台支撑。加快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福田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提升片区进口辐射带动力。扩大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交易中心成交量,引进全球半导体厂商及分销商设立应用研发中心,支持龙头分销商加大在深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集散业务布局。加快建设存储晶圆检测及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争取建立存储类产品定价机制。推动深圳珠宝玉石保税服务(贸易)平台业务持续拓展,将可交易品种扩展至彩色宝石、有机宝石(包括珍珠、珊瑚、琥珀等)和钻石等全品类珠宝玉石。大力组织境内大豆产业链供应链相关市场主体通过前海联合交易中心开展大豆进口业务。(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前海管理局,深圳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各区政府)
(六)培育引进高能级进口主体。推动本土渠道型、供应链管理型龙头贸易企业向大宗商品、消费品、农产品等进口领域拓展业务。支持国际知名消费品、轻奢品总部企业、品牌企业及供应链服务企业在深圳设立区域总部、功能性总部、独立法人机构。深入实施“前海全球服务商”计划,支持具有进口功能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民营企业总部、产业贸易型总部等各类进口贸易总部企业机构入驻。(市商务局、投资促进局、前海管理局,各区政府)
(七)加快能源类商品进口。加快建设前海天然气贸易企业总部基地,支持国内外知名天然气贸易企业的亚太总部、订单中心、结算中心落户前海。推动开展LNG罐箱多式联运业务,扩大深圳天然气交易中心LNG罐箱交易规模。出台《深圳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经营管理办法》,推动本地牌照企业加快拓展供油业务,力争本地牌照企业加注量持续增长。支持重点企业煤炭燃料集采统销业务落地。(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前海管理局,盐田区政府、罗湖区政府)
(八)支持金属及相关矿产资源进口。支持上海黄金交易所国际板指定保税仓库推进信息化、智能化、自动化管理,建设成为国内首选“黄金国际板”交割仓库。支持金融机构积极争取贵金属进口额度,扩大境内储备,高效调节国内市场需求。推动重点有色金属贸易企业深度融入产业链上下游,扩大铜、铅、锌等金属进口。支持扩大国内短缺的新能源产业上游矿产品进口,鼓励市属国企建设资源利用型境外经贸合作区,加快拓展海外能源资源,保障新能源产业供应链安全稳定。(市商务局、国资委,深圳海关、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各区政府)
(九)推动跨境电商健康持续发展。深化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支持品牌效应明显、产品标准化程度高的工业企业通过“第三方平台+独立站”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阳光化申报试点范围,建立阳光化试点企业名单,为名单内企业提供综合性便利措施。加快在盐田综合保税区等区域建设跨境电商1210退运中心仓。制定《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企业合规经营指引》,建立跨境电商企业合规体检自测工具,引导企业自测合规风险。(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前海管理局、司法局,深圳海关、深圳市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各区政府)
(十)进一步完善海外仓网络。鼓励企业加大在欧美等传统市场和东南亚等新兴市场海外仓布局,支持专业化主体共建共享一批优质海外仓,推广运用海外投资保险等政策性金融工具,降低海外仓建设风险。鼓励头部海外仓企业与船公司、航空公司签订长期协议,整合境外物流网络和末端配送资源,建立全流程物流服务体系。引导海外仓企业建设海外智慧物流平台,对接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企业出口海外仓货物全链条物流信息数据贯通。(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各区政府)
(十一)创新提升市场采购贸易。推动眼镜、家具、钟表等传统优势产业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开展出口,支持提升市场采购贸易数字化水平,鼓励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通过跨境电商及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渠道拓展客户,推动外贸新业态融合发展。在落实属地责任、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基础上,有序扩大预包装食品出口试点企业范围,支持符合要求的“圳品”预制菜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深圳海关、深圳市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各区政府)
(十二)开拓发展离岸贸易。加快大豆离岸现货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引导国内外贸易商和加工制造企业积极参与市场交易。加大离岸贸易企业培育力度,推动依托银行业自律机制建立离岸贸易企业白名单,支持银行根据展业原则和业务实际,自主决定审核交易单证的种类,支持银行为诚信守法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提供跨境资金结算便利。加强深港离岸贸易跨境合作,支持前海建设离岸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市商务局、前海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十三)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经贸活动。优化外贸企业出入境办证机制,为企业商务人员出入境提供便利。引导企业入驻深圳展品海外展示交易中心,加密交易中心海外买家直采专场对接会举办频次。依托深圳全球经贸网络,帮助企业拓展供销对接渠道。鼓励企业及行业商协会组织举办境外展会,支持企业在欧美发达国家及“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等重点市场参加重点展会。支持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境内国际性展会,吸引一批世界商展百强、中国展览百强、细分领域国际国内头部展会(论坛)项目落地深圳。(市商务局、贸促委、投资促进局、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