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联合消费电子头部企业,在AVF论坛上隆重发布《消费电子领域知识产权许可机制指南》。该指南为全球首部行业知识产权许可方面的行业规范,提出了知识产权治理的中国方案,对保护知识产权、加强行业自律、促进科技创新将起到积极的意义。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执行秘书长兼新闻发言人彭健锋从标准起草的背景、目的、流程、核心内容及对行业带来的影响等对标准进行了详细解读。
彭健锋介绍,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消费电子产品生产、消费和出口国。2020年,全球消费的消费电子产品70%来自于中国制造。消费电子产业具备技术更新速度快、创新主体分散、全球标准化程度高等特点,行业高速发展离不开健康有序的知识产权许可环境。
随着制造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中国已逐步成为全球知识产权申请大国和运用大国。2019-2020年连续两年,中国企业的专利申请量稳居世界第一。同时,中国企业对外支付的知识产权许可费用也逐年攀升,2019年达到372亿美元。从中不难看出中国对知识产权尊重和保护的决心与行动。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习总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重要文章《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明确提出“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防范个人和企业权利过度扩张,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的要求。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明确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中提出了到2035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世界前列的目标,要构建响应及时、保护合理的新兴领域和特定领域知识产权规则体系。
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鼓励消费电子行业技术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运用,降低知识产权纠纷风险,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组织有关会员单位共同开展《消费电子领域知识产权许可机制指南》制定工作。
指南历时一年半,严格按照团体标准有关要求制定,过程中还得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重点科研机构等专家的关心和大力支持。
《指南》首次提出坚持尊重、平等、公平合理和发展四大原则;明确了许可双方地位、许可谈判基础、许可协议约束与导向;充分尊重了许可人、被许可人、用户和市场等多方利益。
在许可标的物的识别方面,《指南》首次明确了以专利附着、技术贡献附着的“最小可售单元”为许可标的物,技术贡献与收益相匹配。该举措使得定价具有更准确的参考依据,且规避了消费电子领域产品多元化、个体性强、价格差异大等复杂问题。同时,也更有利于许可双方的信息对等,推进许可达成。
《指南》还明确了许可双方的权利义务边界,合理限定了许可人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义务,提高双方信息对等性,有助促成公平合理的许可协议。
在许可谈判的具体实施细则方面,《指南》明确了包括人员管理、保密管理、过程文件管理、许可协议管理与执行的具体要求,为许可双方提供参考依据。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名誉会长兼执行秘书长郝亚斌指出,作为国内首部消费电子领域的知识产权许可指南,其首先可以助力专利许可双方达成公平合理的知识产权许可;其次提供了许可谈判规范化操作指引,同时给出了聚焦技术创新贡献点;针对多元化、高技术密集度产品的普适性许可方案,也明确了权利与义务,可以作为多方权益保障的依据。《指南》的制定将对保护知识产权、规范许可行为、促进行业创新发展将产生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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