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内容聚焦预制菜范围、标准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监管和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4个方面,对预制菜原辅料、预加工工艺、贮运销售要求、食用方式、产品范围等进行了界定。
通知有效回应了此前围绕预制菜的几点主要疑虑。比如,到底哪些食品可以归入预制菜范畴;预制菜到底能不能保证安全;餐馆到底有没有使用预制菜,该如何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等。这些疑问,在新的通知中都能找到比较清晰的回答。
首先是预制菜的定义。通知明确预制菜是以食用农产品等为原料,经工业化预加工,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那些餐馆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那些仅经清洗、去皮、分切等简单加工未经烹制的净菜类食品,那些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等主食类产品,都不属于预制菜。明确了定义,这样可以让关注点不再失焦,避免将其他领域的食品问题,都勾连到预制菜上讨论。
其次是安全保障问题。这次通知明确要求,预制菜不得添加防腐剂,在生产、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应当加强全链条食品安全风险管控,不同类别预制菜应严格符合相应的冷冻冷藏等条件要求。不得添加防腐剂,这是划出食品安全的底线,而全链安全管控、冷冻冷藏等要求,也等于明确了行业门槛。必须要达到一定的安全保障条件的企业,才有可能经营好预制菜。
最后是在终端消费场景下,通知也提出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这也就意味着,今后使用预制菜的餐厅,应该逐步做到透明公开,要让消费者清晰知道哪些是预制菜,而不是让消费者根据口味来玩猜谜。
对于预制菜,不同的人当然可以有自己的立场,在管理的层面,重要的是保证其满足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从这个意义来说,通知迈出了关键一步。
对于一个相关企业已达数万家的新生业态,在“野蛮生长”一段时间之后,只有及时跟进行业面临的问题,做出制度性的回应,才有可能促进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总体来说,预制菜不是洪水猛兽,在定义和安全标准得到逐步明确的基础上,相信这是丰富了消费者的餐饮选择。
当然,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最大的关切还是食品安全,这取决于安全监管能不能有效落地并常态化。通知也提出要求,要研究制定预制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开展预制菜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通知还只是第一步,对预制菜的认识和规范,还有待继续深化。这也是面对新生事物时应该保持的必要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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